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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寒假放假前后相关学生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学生工作处(党委学工部)发布时间:2018-01-24浏览次数:1351

各系、各班级:

         2018年寒假将至,根据学院的总体安排,为切实做好寒假前后学生管理相关工作,使学生安全、有序、文明离校,并为下学期开学工作做好准备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     一、寒假起止时间

         2018年1月25日(周四)~3月2日(周五)

         二、学生离校时间:

         1、学生在完成全部教学任务,考完所有课程后即可离校。

         2、班团干部应对教室、宿舍进行安全检查,关闭门窗、电源后离校,辅导员(班主任)要再次对所带班级宿舍进行安全检查,确保水电等设施安全。

         3、为保证宿舍区的管理秩序,学生应在2018年1月26日(周五)14:00之前离校,如有特殊情况,可向公寓管理中心申请,经批准后另行安排。学生工作处将组织公寓中心、物业公司于1月26日14:00起对宿舍区进行全面检查,待学生全部离校后采取封闭式管理,公寓中心安排人员值班至所有学生离校。

         三、下学期报到时间

         1、2016、2017级全体学生于2018年3月3日(周六)17:00之前到校报到,“3+3”分段培养春季入学的班级由教务处另行通知报到时间,请交通工程系、船舶与海洋工程系、机电系做好迎新准备。

         2、为便于假期期间宿舍区域的维修和管理,学生最早到校时间为3月1日6:00之后,请勿提前到校。

         四、报到要求

         1、学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各系签到。

         2、凡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者,一律以旷课论,按《学生考勤及请假制度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;特殊情况需持有关证明,送所在系审定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。

         3、各系要根据学生报到时间安排,统筹组织安排好相关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  五、缴费与注册要求

         1、全体学生在开学前一周,在与学校财务系统绑定的银行卡上存足款项,以便于学院按标准及时收取入学费用。原有欠费的学生应于下学期一并缴清费用。

         2、从第二周起,各班凭缴费收据及学生证,统一到所在系办理学籍注册手续,未缴足费用者暂不予注册。

         3、未经批准且逾期两周不办理注册手续者,将按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的有关条款作出处理。

         六、有关工作要求

         1、各班在考试前要加强诚信考试教育,以鲜活的案例讲清讲透考试违纪的危害,对学生敲响警钟,消除其侥幸心理。

         2、班委、团支部要认真完成工作总结,于2018年1月26日之前分别报送所在系党总支和系团总支。

         3、辅导员、班主任在放假离校周期间应坚持坐班,及时妥善处理班级工作事务,认真组织好学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;要将本班的开学报到时间及下学期缴费标准,通知到每一个学生;综合素质测评加分项目和分值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。

         4、辅导员、班主任在学生离校前要加强安全教育,强化安全意识。要教育学生离校时关灭电灯、拔除插头、锁好门窗;不乘坐无营运资质或陌生人的车辆,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钱物;要告知家长和班主任离校行程安排,不要擅自滞留校园或他处,及时返家,以免家人牵挂。辅导员、班主任要加强与学生的信息沟通,了解学生动向。各系要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,杜绝安全隐患。

         5、各系要组织辅导员、班主任提醒往届贷款毕业生按时还款,督促其在1月底前将款项足额打入还贷支付宝账户,以免给自己带来不良信用记录。

         6、要及时将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成绩通知有关学生,督促其利用假期时间复习。全体学生可利用校园网查阅本人的学习成绩,关注学院假期前后有关工作安排。

         7、假期中学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增加对社会的了解。凡利用寒假在社会有关单位参加勤工助学、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学生,要及时地将自己的行踪告诉家人,并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注意自身安全,切勿误入非法组织。

         8、请辅导员、班主任利用假期时间对班级工作进行筹划,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的基础工作,整理好班级工作台帐。下学期根据系部的安排及时完成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,并于第2周将有关材料、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一并报送所在系。

  

  

  

学生工作处

2018年1月18日